
改名申请最佳理由
改名申请书材料内容如下: 申请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 拟改用姓名 法令依据 姓名条例第*条第*项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条款,请准改名: 一、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铨叙时发现姓名完全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者。 五、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 八、因出国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缴证件 一、户籍部 二、同意书 三、证明文件 申请人国内户籍地址 审查意见 附注: 一、原用姓名及拟改用姓名请用正楷书写清楚正确。 二、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 三、未成年子女申请改名父母不能同时申办者,请增附父或母同意书。 注意事项 一、标题(居中):申请 二、对方称谓,并要写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样 三、落款:包括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用词尽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语化。这样就可以了。 ◆范文如下: 自己改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名字叫作 ,由于 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误作为 ,与我的(身份证\学籍等)不符,现给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误名改为 .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给别人改: XXX派出所: 本人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00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2000]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芷洋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 此申请。 申请人:某某 最好祝你成功!

什么样的改名理由可以批准改名?
如果在十八周岁以下,一般接收。如果十八周岁以后,除非解除收养或者入赘,不会同意。1. 一般满18周岁变更姓名比较困难,要有合理的理由。一般比较有效的理由应当是现在的名字给你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所以你可以说因为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存在于你重名的情况,给你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遇带来极其不便。2.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 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籍管理机关批准。5. 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者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6.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予变更。7.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改名字需要哪些理由
首先告诉你,多大年龄都可以改名字的,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现年18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学校单位街道都可以)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我忘了,其他的费用就没有了) 另外,你改了名字之后不用担心其他证书什么的,因为现在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很全的,有你改名字只前的“曾用名”的,再说,新户口本上的第2栏就是“曾用名”一栏,放心好了! 愿你开心!!!

改名字的理由
改名字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我经常回答这类问题,没有充分的理由户籍部门是不给你改的,当然“重名”是最好的理由,不过,户籍部门冲电脑里调出档案一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重名的,不过要是他们稍微有一点关系就没问题的,下面就以重名为理由我教你改名字的详细步骤:1:写“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男,1987年8月10日出生,现年22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2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年 月 日 )2:街道或工作单位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需要证明和别人重名)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领导签字。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字5:公证(200元)6:到市公安局的户籍部门签字7: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8:准备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工本费(好象是14还是19我忘了)详细不?麻烦不?还改吗?愿你开心!!!

改名的理由
改名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成年人改名字什么理由好些
改名字是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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